跳到主要內容區

「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7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1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3934A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人會專區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3-10-24 15:40:44 點閱: 246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調府教師 許秀如
電話:7531896
傳真:7283264
電子信箱:kingtelkt77@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2041425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行政規則(共1個電子檔) (1120414258_ATTACH1.odt)

主旨: 「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7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1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393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3934B號函辦理。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