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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員工加班管制要點」溯自112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類別:人會專區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3-02-06 14:13:36 點閱: 236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彭伊萱
電話:04-7531437
電子信箱:w1437@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2002599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員工加班管制要點」溯自112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 自112年1月1日起指派公務員延長辦公時數及報備程序規定,均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規定辦理,本府111年12月30日府人考字第1110501970號函諒達。
二、 本府將依據行政院訂頒之「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另案訂定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加班費管制規定及加班費評價換算基準,併予敘明。

正本: 本府縣長室、本府秘書長室、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 本府行政處法制科、本府人事處給與科、本府人事處考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