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有關銓敘部建置「公務人員退休所得重審後實發金額試算器」,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亦可利用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8-05 15:34:18 點閱: 57 (725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教育部115年7月22日臺教人(四)字第1150074766號書函辦理。
二、 按教職員退休處分所附計算單(包括已退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所得重行審定通知書)計列之每月退休所得金額,均按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所定公式計算審定,向不包含退休後經依退撫條例第67條所定調整方案計算之「實發金額」。茲以退休教職員歷次調整所領退休金之比率及生效日期,均與退休公務人員調整方案相同,為利退休教職員瞭解退休金實發金額之計算。
三、 另,旨揭系統試算之退休金實發金額僅供參考,實際發放金額仍以發放機關發給之金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