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1-08 10:01:28 點閱: 99 (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內政部114年12月31日內授移字第1140934111號書函辦理。
二、 旨揭作業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4年12月31日以台內移字第1140934084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
三、 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