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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交通部「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 辦法」第二條、第六條修正草案公告,並附「受終身不得 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第二條、第六條修 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類別:法規章程 張貼者:生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5-12-23 14:27:06 點閱: 221 (另開新視窗)


依據交通部114年12月19日交運字第11450183026號函辦理
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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