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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以,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5-27 09:27:14 點閱: 186 (另開新視窗)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4年5月19日院臺法長字第1140610014號函辦理,併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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