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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第7項規定之適用疑義案,詳如說明。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1-21 14:15:50 點閱: 195 (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月13日總處培字第1140010204號函辦理。
二、 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勞動部原函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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