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2月17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32505318A號函辦理。 二、 相關申請資訊如下,餘請參考旨揭作業要點: (一) 申請資格: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失調,以及因列為中低、低收入戶而有中輟之虞,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 (二)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月3日(星期五)前皆可提出申請。 (三) 申請審核通過之學生,台南市永仁高中將另行通知辦理後續轉介事宜。 三、 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台南市永仁高中簡老師,聯絡電話:06-311553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