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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公務人員加班時數經以補休假為補償方式者,各機關學校應確實督促所屬公務人員於補休期限2年內休畢(詳如附件)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7-23 10:17:44 點閱: 247 (另開新視窗)


重申公務人員加班時數經以補休假為補償方式者,各機關學校應確實督促所屬公務人員於補休期限2年內休畢(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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