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5月16日部銓五字第1135704999號函辦理。 |
| 二、 | 查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普通考試多數考試類科自113年1月1日減列應試專業科目,銓敘部爰就各機關擬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以學分或訓練時數認定職系專長及辦理調任相關作業,檢討放寬採計原則。 |
| 三、 | 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
張貼日期: 2024-05-22 07:46:15 點閱: 375 (另開新視窗)
| 一、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5月16日部銓五字第1135704999號函辦理。 |
| 二、 | 查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普通考試多數考試類科自113年1月1日減列應試專業科目,銓敘部爰就各機關擬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以學分或訓練時數認定職系專長及辦理調任相關作業,檢討放寬採計原則。 |
| 三、 | 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