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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並自113年2月6日生效

類別:人會專區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2-21 10:13:14 點閱: 276 (另開新視窗)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並自113年2月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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