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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調增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並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

類別:人會專區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1-29 11:32:24 點閱: 258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2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李佳鴻
電話:7531445
電子信箱:s940937@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13002789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行政院函及附件(電子檔3個)(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ch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CKKZ4P)

主旨: 行政院調增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並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113年1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130000001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財政處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 (含附件) 、本府人事處給與科 (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