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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各校寒假期間應落實相關人員差勤管理並遵守上班紀律

類別:人會專區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1-24 15:27:45 點閱: 417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陳怡娟
電話:04-753143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yichuan@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3001733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重申各校寒假期間應落實相關人員差勤管理並遵守上班紀律,請查照。
說明:
一、 寒假期間仍常有民眾至學校洽辦業務,行政人員若未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將造成民眾洽公不便及徒勞往返等情形,損及民眾權益。
二、 為避免類此情事發生,請各校加強督導職員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寒假辦公時間內,仍應依規定正常到班並遵守上班紀律;業務承辦人員請假時,亦應落實代理人制度,以維公務之正常運作。本府亦將不定期派員前往查勤。

正本: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