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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2年6月7日修正公布之「經濟部組織法」及同日制定公布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組織法」、「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織法」、「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組織法」等

類別:人會專區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3-07-21 17:01:22 點閱: 238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蘇綉琳
電話:04-753141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lynn1217@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人企字第112028411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原函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共2個電子檔) (1120284115_ATTACH1.pdf 1120284115_ATTACH2.pdf)

主旨: 中華民國112年6月7日修正公布之「經濟部組織法」及同日制定公布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組織法」、「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織法」、「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組織法」、「經濟部能源署組織法」、「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經濟部水利署組織法」、「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組織法」,行政院定自112年9月26日施行,並於112年7月19日以院授人組字第11220013061號令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12年7月19日院授人組字第11220013066號函辦 理。
二、 檢附原函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

正本: 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 (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