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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112年3月修訂版)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圖卡版)」(112年3月)各1份

類別:人會專區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3-04-11 09:43:25 點閱: 234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彭伊萱
電話:04-7531437
電子信箱:w1437@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3月30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2012021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2個電子檔)(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ch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52N4UQ)

主旨: 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112年3月修訂版)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圖卡版)」(112年3月)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3月28日總處培字第1123025145號函辦理。
二、 檢附旨揭Q&A電子檔案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 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