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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行政規則1份

類別:人會專區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3-02-17 15:57:05 點閱: 241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調府教師 許秀如
電話:7531896
傳真:7283264
電子信箱:kingtelkt77@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2005374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行政規則(共1個電子檔) (1120053745_ATTACH1.odt)

主旨: 「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13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正本: 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高中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