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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24日(星期五)前向人事室提出申請,國中小免附收據,公私立高中(職)以上請繳交收費單據,如係繳交影本應由申請人簽名。

類別:人會專區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3-02-08 10:11:17 點閱: 251 (另開新視窗)


111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自即日起至112224(星期五)前向人事室提出申請,國中小免附收據,公私立高中()以上請繳交收費單據,如係繳交影本應由申請人簽名。又未能繳驗收費單據者者,得以其他足資證明繳付學費(支付)事實之證明文件,併附原繳費通知單申領。111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減免補助方案僅能擇優請領,不得重複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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