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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第3條、第8條、第9條,業經本院於111年11月7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8850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類別:人會專區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11-15 14:01:19 點閱: 263 (另開新視窗)


轉知「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第3條、第8條、第9條,業經本院於111年11月7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8850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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