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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立宣導)-民國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將屆,宣導落實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之原則,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亦準用行政中立法規定

類別:人會專區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10-26 11:41:39 點閱: 302 (另開新視窗)


民國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將屆(111.11.26),為落實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之原則,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製作「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實務案例宣導手冊」(如附件1)、「宣導海報」(直式,如附件2)及「告示說明」(橫式,如附件3),以強化公務人員對行政中立之瞭解,並隨時提醒公務人員應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嚴守行政中立,相關電子檔請至保訓會全球資訊網「行政中立專區/圖像及影音電子檔」項下,歡迎自行下載運用,以達宣傳周知之效。
另為利各機關學校對個案行為適法性之判斷,銓敘部已將中立法相關釋示及問答集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文件典藏/銓敘法規釋例彙編;服務園地/常見問題/法規司),供各界查參。(如附件4)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實務案例宣導手冊

宣導海報

告示說明

行政中立法Q&A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