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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各機關學校應維持良好辦公紀律,加強宣導避免員工於上班時間攜帶小孩至辦公場所致影響辦公紀律,俾利公務推行及提升為民服務形象

類別:人會專區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9-05 13:10:06 點閱: 810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彭伊萱
電話:04-7531437
電子信箱:w1437@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1033075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重申各機關學校應維持良好辦公紀律,俾利公務推行及提升為民服務形象,請查照。
說明:
一、 邇來迭獲反映,部分同仁攜帶子女至辦公場所而影響機關學校辦公紀律,或於上班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致有損為民服務形象。
二、 查本府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曾多次函請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並避免員工於上班時間攜帶小孩至辦公場所致影響辦公紀律、於刷卡上班後擅離工作崗位並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於中午提前用餐、於中午休息時間結束後仍在外逗留而未返回工作崗位、利用上班時間從事網路遊戲或至外部網站發表個人文章等有損為民服務形象或影響機關學校業務推行之行為。
三、 請加強宣導所屬同仁於上班時間正常出勤,且不得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以提升行政效能及為民服務品質,本府亦將不定期派員查核。

正本: 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
副本: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