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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及懶人包各1份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3-14 14:51:19 點閱: 315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楊淑娟
電話:04-753143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sharon75714@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3月9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1008545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attach.ch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TPKUB2

主旨: 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修訂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及懶人包各1份,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3月8日總處培字第1110012184號函辦理。
二、 旨揭指引適用對象為100人(含)以上之公司/企業/公私立機構等(以下簡稱各機構);另各機構之應變組織或緊急聯繫網中增列「成立防疫專責小組」,並指定相當層級人員擔任防疫長及防疫管理人員,督導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將防疫對策內化為自主應變管理之一環,於平時及疫情發生時均能快速反應,確保持續營運。茲因本次修正,已將公部門納入旨揭指引適用對象,爰函轉各機關學校參考運用。
三、 檢附指揮中心111年3月1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063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

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