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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案業奉行政院核定自111年1月1日起實施,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之保險俸(薪)額依法應自同日起調整,依說明事項辦理保險俸(薪)額變更手續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2-17 09:37:46 點閱: 277 (241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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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案業奉行政院核定自111年1月1日起實施,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之保險俸(薪)額依法應自同日起調整,依說明事項辦理保險俸(薪)額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