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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110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自111年2月10日起至111年3月1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2-01-28 14:10:57 點閱: 240 (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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