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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仁確實於上班時間嚴禁從事與業務無關之行為,並應準時出勤,每日上班應足8小時,以維護辦公紀律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10-04 13:50:24 點閱: 937 (205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陳怡娟
電話:04-753143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yichuan@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9月27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0034322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請貴校確實要求人員上班時間嚴禁從事與業務無關之行為,並應準時出勤,每日上班應足8小時,以維護辦公紀律,請查照。
說明:
一、 邇來迭獲民眾反映,學校部分人員有差勤異常等情事,進而影響民眾洽公及學校形象。
二、 依彰化縣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注意事項第2點規定:「教師應依規定時間出勤,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應親自簽到(退),……以集中一處為原則,並由專人負責管理。」爰各校簽到退如以紙本方式辦理者,以集中一處為原則,並由專人負責管理。
三、 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請貴校加強宣導所屬同仁於上班時間正常出勤,且不得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以提升行政效能及為民服務品質,本府亦將不定期派員查核。

正本: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