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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國家教育研究院為辦理「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本土語文(閩東語文)及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公聽會及網路論壇,請貴校轉知訊息予學校教師、家長及學生,以利蒐集相關修訂意見,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務處幹事

張貼日期: 2021-04-06 10:35:56 點閱: 334 (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10年3月25日教研課字第1101100384號函辦理。
二、 另旨揭2份課綱草案公聽會之規劃,其辦理時程說明(詳如附件),貴校如有參與公聽會之出席人員,請本權責惠予公(差)假登記。
三、 檢附國家教育研究院公文及「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本土語文(閩東語文)及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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