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第一點、第五點、第九點,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0-10-16 13:04:24 點閱: 402 (另開新視窗)


檔案下載

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第一點、第五點、第九點,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並自即日生效